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发布人: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浏览量:464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是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备案号为S00003715001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等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序号 | 职业 | 工种 | 技能等级 |
1 | 保育师 | 保育师 | 3、4 |
二、技能等级认定时间
认定批次 | 报名截止时间 | 认定日期 | 认定等级 |
一 | 5月15日 | 5月25日 | 3 |
二 | 10月15日 | 10月26日 | 3、4 |
备注 | 每个工种报名人数达到30人,方可开考;如少于30人,自动续到下一批次。 |
三、技能等级认定方式
该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统一认定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颁发方式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两项均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
四、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及流程
(一)考生报名
考生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需在相应批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法定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申报单位或个人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提出考试报名申请。报名时应根据所申报职业等级的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缴纳认定费,申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下相关材料:
1.申报条件(附件1)要求具备一定技能等级的,需提交原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此证书可在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sdosta.org.cn/)查询。
2.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
3.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或职称证书的,需提交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在校生集体报考的可由院校出具院校集体报考证明(附件3)和在校生名册(附件4),证明和名册必须加盖院校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或考生需提供电子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5)。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山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6)。
5.报名时需提交电子版照片,要求如下:
(1)必须是.jpg格式(不能使用.png直接修改后缀名得到);
(2)文件为全部以证件号命名的压缩包(带有X的全部使用大写X,不能使用全角x);
(3)每张照片大小不能超过20K。
6.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材料要与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所有项目考试成绩;已获得证书的,将收回证书,并注销网上查询系统中的相关数据。
(2)为提高技能等级认定通过率,认定前可向学校申请相关技能培训。
(3)如因个人原因已缴费而未参加考试者,不退回所缴费用。
(4)认定考试分理论和操作技能两科,其中一科不合格,可在一个年度内有一次补考机会并按规定缴纳单科补考费。
(二)报名地址、咨询电话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知行楼B12-B304室。
办公电话:0635-8520353
张老师:17861837040
(三)领取准考证
考前1周,报名考生凭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证书核发
通过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成绩合格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收费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收费参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3号)文件制定,经公示后具体如下:
序号 | 等级 | 收费标准(元) |
1 | 中级工(4级) | 170 |
2 | 高级工(3级) | 230 |
备注:理论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人次 |
六、其他
(一)考试如遇不可抗因素影响需延期的,已报名人员顺延至下一批次参加认定;
(二)为保证认定质量,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时,我校将按照报名顺序调整报名人员认定批次和时间。
(三)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635-8520353或到现场咨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2024年5月6日